乘机服务介绍
1、遗失客票的挂失
旅客的客票全部或部分遗失或残损,或旅客出示的客票未能包括旅客联和所有未使用的乘机联,旅客应以书面形式向山航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受理挂失的销售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山航。
2、“有效身份证件”
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户口簿等证件。
3、“儿童”
指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12周岁的人。儿童按成人适用正常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
4、 “婴儿”
指年龄不满两周岁的人。婴儿按成人适用正常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购儿童票。
5、购买儿童票、婴儿票,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
6、旅客应当在山航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客票查验、托运行李、领取登机牌等乘机手续。山航开始办理航班乘机手续的时间为:B-737机型执行的航班不少于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90分钟;CRJ机型执行的航班不少于航班规定离站时间60分钟。截止办理乘机手续的时间为:国内航班为航班离站前30分钟,国际航班视始发地当地机场的规定而定。
7、如旅客未能按时到达山航的乘机登记处或登机门,或未能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及运输凭证,或未能做好旅行准备,山航为不延误航班可取消旅客已定妥的座位。对旅客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山航不承担责任。